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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晶電視小常識

視角角度乃是評估LCD顯示器的主要項目之一。雖然我們能夠從各種角度觀賞CRT顯示器所呈現的影像,不過LCD顯示器卻必須從正前方觀賞才能夠獲得最佳的視覺效果。如果從其他角度看,則畫面的亮度會變暗(亮度減退)、顏色改變、甚至某些產品會由正像變為負像。直到不久之前,採用無源矩陣式的舊型機種仍有上述問題。有源矩陣式TFTLCD顯示器的這種現象就比較輕微。某些較新型的桌上型產品,尤其是17英寸以上的機種,採用in-plane交換技術來擴大畫面的觀賞角度。如此一來,效果最好的桌上型顯示器,其觀賞角度已經能夠逼近CRT顯示器,約為左右兩側各80度,也就是水準觀賞角度為160度,幾乎能夠從任何角度看到畫面的內容。一般地,140至160度的可視角度即成為大尺寸LCD顯示器的基本指標。對於較小尺寸的15英寸或15英寸以下的LCD顯示器,120度的可視角度便足以顯示完整的畫面。左右兩側的觀賞角度一般會大於上下的觀賞角度,也就是垂直的觀賞角度小於水準觀賞角度(一般介於120至140度之間)。儘管如此,越來越多的LCD顯示器強調其水準與垂直觀賞角度相同。在購買能夠將畫面由橫式旋轉為直式的產品之前,一定要先比較其水準與垂直的觀賞角度是否相同。因為旋轉前的垂直觀賞角度,在旋轉後就成為水準觀賞角度了。有一點值得特別注意,各廠商測量觀賞角度的方法不太相同,所以產品規格書上的數值僅供參考。某些廠商以畫面中心點為基準,而有些則是分別以上下左右四個邊緣的數值予以平均而得。更糟糕的是,目前對?可觀賞"的定義並不明確。某些廠商系以畫面亮度減半為標準;也有廠商則是以畫面的對比為標準,由於認定標準較為主觀,所以光看規格說明書反而會被誤導。VESA發表的測量觀賞角度標準,目前尚未被所有廠商所全面採用。為今之計,只有在購買前盡可能實地參觀比較。